桐庐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
招聘公告
因工作需要,桐庐县公安局现面向社会集中公开招聘一批警务辅助人员,现将招聘事项公布如下:本次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0名警务辅助人员。具体招聘计划详见(附件1)。
(一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年满18周岁以上,40周岁以下(1983年11月19日-2006年11月19日间出生);(二)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品行端正;(五)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。部分岗位需适应夜班。(六)下列人员应聘辅警的,其学历可以放宽至高中(中专),并可以优先录取:1.烈士遗属,因公牺牲的军人、人民警察、辅警的遗属,病故军人遗属;
2.退役军人;
3.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转退的救援人员;
4.见义勇为人员;
5.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人员。
(二)因吸毒、赌博、卖淫嫖娼、故意伤害、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;按照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,考生自愿报名,通过网上报名、资格审查、体能测试、笔试、面试、体检、政治考核、公示、聘用等程序进行。(一)报名及资格审查
报名方法:①如实填写电子报名表(附件2)内容并将电子1寸照片贴入照片栏;②身份证正反面照片;③学历证书照片;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(pdf格式);⑤符合放宽条件并优秀录取人员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、其他专业技术特长证明材料;将上述资料打包并命名为本人名字发送至电子邮箱:820127503@qq.com。报考人员需确保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、准确性。时间: 11月20日 上午 09:00 至12:00 下午 14:00至17:00地点:桐庐县公安局大厅(城南街道白云源西路28号)已参加网上报名的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。未参加网上报名人员可于当天携带报名材料到现场报名(并同步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)。资格审核不合格的,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。(1)经本人签字确认的《桐庐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》一份;(2)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(国(境)外留学人员须出示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(境)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》;国内院校毕业须提供学信网出具的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》);(4)符合放宽条件并优先录取人员,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。体测项目为纵跳摸高和10米*4往返跑,相关标准参照《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(暂行)》。体能测试有一项不合格的,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,时间地点另行通知。笔试范围主要包括时事政治、基本法律(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等。)笔试成绩满分100分,采取闭卷方式进行,时间地点另行通知。(四)面试
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,和入围比例(男性岗位为1:1.2,男女不限岗位为1:2,向上取整)进入面试环节(若报考人数不足,视情相应核减或统筹调剂)。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,面试成绩满分100分,合格分60分,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,时间地点另行通知。(五)体检和政治考核
面试结束后,根据笔试、面试成绩各占50%折合计算总成绩,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:1确定体检人员(如总成绩相同,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)。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,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《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体检标准》。政治考核由招聘单位具体实施,标准和程序参照《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》《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政治考核工作要求及说明》等要求进行。政治考核过程中,考生需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。体检和政治考核不合格或放弃的,其缺额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。(六)公示、聘用
根据考试成绩、体检结果和政治考核情况,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。公示期满后,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,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;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,不予聘用;对反映有问题,但一时难以查实的,可暂缓聘用,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。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统一集中培训。考生接到聘用通知后,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,无正当理由逾期者,取消聘用资格。聘用人员按照现行规定签订劳动合同,首期合同不低于5年。工资待遇实行分岗位层级化管理,缴纳“五险一金”,转正后待遇不低于8.6万元/年(含单位缴纳五险一金)。咨询电话:0571-64629991 夏警官
咨询时间:11月13日至11月19日 9:00至17:00。
桐庐县公安局
2024年11月13日